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部署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提出,2014年至2017年,
  在全國範圍內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幫助和扶持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逐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
  自2014年起發佈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完善就業與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院校設置的聯動機制,充分聽取行業主管部門、經濟部門、就業部門以及有關行業組織的意見。
  基層就業 赴西部基層就業 評職稱可不考英語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充分挖掘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潛力,統籌實施好基層服務項目。
  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
  自主創業 畢業生開“網店”可獲貼息貸款
  《通知》規定,對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通知》提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通過加強創業教育培訓、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強化創業公共服務,引導和幫扶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逐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
  《通知》明確了兩條新的政策:一是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二是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招聘就業 國企要公開招聘 擬聘人員要公示
  《通知》強調,用人單位招聘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省會及以下城市用人單位招聘應屆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
  《通知》明確,國有企業招聘應屆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佈,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辦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
  離校未就業 畢業生靈活就業 繳社保可獲補貼
  《通知》要求,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都能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建立健全全國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更多開展網絡招聘。
  《通知》還要求,加強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幫扶,並明確了兩條新政策。
  一是將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對象範圍。
  二是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最長不超過2年。
  觀察
  不到10%畢業生能端上“鐵飯碗”
  2014年,我國應屆高校畢業生達到727萬。“中國每年新進入市場的青年大約1500萬,今年高校畢業生占了將近一半,這本身就說明高等教育已經進入大眾化階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際勞動保障研究所所長莫榮說。
  從縱向上看,來自教育部、人社部的數據顯示,從2005年至2014年,10年間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從338萬人增長至727萬人,總數翻了一番還要多。
  再從整個就業市場來看,我國每年需要就業的人員大約有2500萬,儘管我國勞動年齡人口從2012年起已經開始下降,但勞動力供給仍處在高位。經測算,到2030年左右,我國勞動力將一直保持在8億人以上,就業的總量壓力長期存在。
  “大學生的確是寶貴的人力資源,但高等教育大眾化、普及化的趨勢已經形成,如果還抱著‘天之驕子’的‘光環’不放,就業當然很難。”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說。
  “一方面,大學生的擇業觀念必須轉變,不能只盯著體制內,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每年最多能吸收約60萬畢業生,不到應屆畢業生的10%。”莫榮說,政府也有責任把大學生就業引導到其他方面,以緩解就業壓力。
  正如《通知》要求的,要著力發展研發設計、現代物流、融資租賃、檢驗檢測等對高校畢業生需求比較集中的生產性服務業,同時加快發展各類生活性服務業,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不斷提高服務業從業人員比重。據新華社  (原標題:省會以下城市招聘禁設戶籍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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